申 请 人:常**,女,身份证号:220303197110******;
住所:四平市铁东区黄土坑街****;
联系电话:1303931****;
被申请人:四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石*,联系电话:327****,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943号。
常**对四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履行行政职责行为不服,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确认四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未履行申请人在2024年7月30日,四平市**纺织有限公司欠职工(劳动合同存在期间)节假日加班工资等事项,未履行行政职责违法。
2.责令被申请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履行行政职责和书面答复。
申请人称:申请人在四平市**纺织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拖欠申请人节假日工资和年假工资。申请人退休后,多次向公司索要拖欠工资无果,遂向四平市铁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然而,劳动监察大队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此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了劳动履行职责申请书,期望政府能督促解决问题。但至今已过两个多月,被申请人仍未给予任何答复。被申请人的不作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其应尽的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特向四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恳请市政府对被申请人的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公正裁决,促使被申请人积极履行职责,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监察法》在申请过程中,未及时给予答复的行为,进行审查并纠正。
被申请人称:
申请人复议的“确定四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未履行申请人在2024年7月30日,四平市**纺织有限公司欠职工(劳动合同存在期间)节假日加班工资等事项,未履行行政职责违法。责令被申请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履行行政职责和书面答复。”不存在不属实。
一、申请人2022年6月30日到监察大队只是咨询四平市**纺织有限公司欠其节假日加班费和年假工资,未正式提交监察申请书。经监察工作人员询问和查看身份证后,该申请人已是退休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申请人已达到退休年龄这一事实确凿,这意味着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法定终止,此后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监察工作人员现场就已告知申请人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不在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内申请人需走法律途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所以申请人在申请书所说的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了登记受理,叫回家听信,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不存在不属实,申请人只是咨询没有正式提交监察申请书,经询问,申请人已经退休,监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就告知不在监察受理范围内,需走法律途径。
二、2024年4月,申请人拿着法院判决超出仲裁时效的判决书,让监察工作人员出证明,监察工作人员上报局领导。铁西区人社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监察大队负责人一起在二楼会议室告知申请人,最早来咨询的时候就已是退休人员,当时监察工作人员已告知了,不在劳动监察受理范围内,由于申请人个人原因没有第一时间到法院或仲裁投诉,法院判决超出仲裁时效的判决书,跟监察无关。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我机关未履行行政职责一事,不存在不属于,1、申请人当时只是咨询,没有正式提交投诉书。2、申请人的诉求不在监察大的受理范围内。
经审理查明:
申请人于2024年7月30日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邮寄了四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报酬事项履行职责申请书,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是四平市**纺织有限公司职工,在四平市**纺织工作了30年,2021年10月9日退休,在上班期间,四平市**纺织有限公司一直欠着我们节假日加班费和年假工资,退休了我就咨询了12348法律援助律师先向单位讨要欠的节假日加班费和年假工资,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在2022年6月30号,向四平市铁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讨要劳动合同存在期间的节假日加班费和年假工资,铁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登记,叫回家听信;四平市铁西区劳动监察大队一直没有信的情况下又在2022年9月13日在次投诉四平市**纺织有限公司,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欠节假日加班费等一事没有结果,后来申请人多次到铁西区劳动监察大队,说申请人是退休人员,我们不受理,不在我们受理范围内,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申请人找了一把李局长开了会也不了了之,即使不受理也得给申请人不受理的理由啊,两次投诉没有一张书面答复。劳动监察条例20条规定劳动合同失效期为两年,劳动监察条例17条规定处理时间为60—90天。申请人在律师的指导下不到一年的时间在铁西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没有超过失效期规定;解决加班费时间最多90天,到现在都在不进行处理,没有事实证明搞人情关系但有悖常理,不作为。申请人到现在还在找劳动监察大队要书面处理意见不给答复,都是无中生有歪曲事实的答复说,文件法条有规定对公不对个人出答复,申请人不知道哪条法律规定的。请求政府部门履行行政职责,给予当时投诉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单位欠节假日加班费和年假工资等事实给予实际解决。(申请人有录音和视频谁时提交证明投诉的事实)。
铁西区政府收到该履职申请后将其转到四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就此履职申请对申请人进行答复。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四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报酬事项履行职责申请书;
2.邮局回执(履职申请);
3.被申请人提供的视频。
本机关认为:
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履职申请,被申请人应当就该履职申请对被申请人作出答复。被申请人于4月、6月对申请人的解答与申请人7月提出的履职申请无关,未对申请人提出的履行职责申请书作出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责令被申请人自本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履职申请进行书面答复。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