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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来源: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报送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

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18号) 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编制的年度抽查计划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实施。从2018年开始,每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录入省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合)现将报送年度抽查计划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编写报送

  各部门登录监管平台(htp:/211.141.74.200:7001/)后,在双随机、一公开下拉菜单点击双随机配置管理模块,选择“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并点击进入。点击页面左上角“计划录入”按钮,然后点击页面中的“添加”按钮,进入年度抽查计划编辑页面,按照填写要求进行编制,编制未完成的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 待再次登录后可继续进行编制;编制完成的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等待本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每次只能提交项年度抽查计划,各部门有几项年度抽查计划,则需完成几次“计划录入”并提交

  二、审核公示

  政府法制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对同级政府所属部门上报的年度抽查计划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同意的,点击页面右下方“确定”按钮自动转入公示环节。审核不同意的,释明不同意原由后点击页面右下方“确定”按钮,由监管平台退回上报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年度抽查计划,由相关部门进入监管平合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已审计划”按钮进行查看,而后点击“计划录入”按钮,对该项年度抽查计划进行重新编制上报,直至审核同意为止。未经审核同意的年度抽查计划,不得开展检查。

  三、报送时限

  各部门接到此通知后,抓紧时间编制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并进行上报,务必在1月25日前完成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1月25日止,未编制和上报年度抽查计划的,政府法制部门将不再进行补审。

  四、临时抽查计划

  各部门因特殊工作要求需开展临时性检查的,也应通过监管平台进行编制和上报。每年2月1日以后编制的抽查计划,系统默认的计划类型都是“临时计划”,在提交临时抽查计划时,要将检查的文件依据制作成PDF格式,大小10MB以内,以附件形式并进行上报审核。

  在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各部门要及时与平台技术人员进行联系或者通过吉林省双随机监管群(QQ 群号:606448838)进行留言,确保此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从2018年开始,各部门每年编制的年度抽查计划和临时抽查计划都要通过监管平合进行编制、上报、审核、公示,区政府法制部门不再进行纸质文件审核。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指导科联系人:陶园

  联系电话:0434—3272890

  省工商局双随机技术支持热线:0431—85270516

 

                                                                      四平市铁西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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