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2024-03-28 14:49:00 来源:四平市自然资源局铁西分局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四平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使用土地预公告
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为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经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使用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使用土地情况
四平市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土地位置: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东八大村范围内,四至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拟规划用途为工矿用地。
拟使用土地总面积0.5595公顷,其中,拟使用铁西区平西乡东八大村集体土地0.5595公顷(其中,旱地0.0113公顷、水浇地0.5482公顷)。
二、拟使用土地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市政府使用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置途径
本次采取货币补偿安置。
四、社会保障工作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五、预公告发布后,在拟使用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使用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四平市自然资源局铁西分局)[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