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2018-08-08 14:38:00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的决定
四平市棚户区改造X-85#地块的被征收人: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平市棚改X-85#地块《征收补偿方案》规定,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对四平市棚改X-85#地块作出如下决定:
一、征收目的:四平市棚改X-85#地块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东至四梨公路以东830米,南至一经街,北至北新华大街和四梨公路交会处以南500米,西至四梨公路以西1125米。(以规划部门确定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征收部门:四平市铁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机构:四平市铁西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五、征求意见:铁西区政府于2018年6月28日在征收范围内显著位置公示《四平市棚户区X—85#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示满30天,被征收人对该地块《征求意见稿》无异议。
六、征收实施时间:自颁布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七、签约期限:2018年8月8日—2018年9月8日。
八、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名单:详见评估邀请回函。
九、被征收人如对《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四铁西政发〔2018〕15号)不服,可在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征收的正常进行。
特此决定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
(责任编辑:李敏)[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