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西区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铁西区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住房保障是我区重点民生工作之一,是改善我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重要途径,为使各相关部门能高标准、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完成本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
2、《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省政府204号令)
3、《吉林省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实施管理办法》(吉建保〔2009〕5号)
4、《吉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发〔2011〕18号)
5、《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租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建保〔2014〕21号)
6、《吉林省安居办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通知》(吉安居〔2015〕1号)
7、《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37号)
三、目标任务
住有所居是民生的基本需求,为切实解决我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无房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的住房问题,最终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按照梯次保障、逐年解决的原则,确保我区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平、合理、顺利进行,完成500户的分配任务。
四、主要内容
1、明确公租房分配的三种保障方式、保障范围及保障顺序;
2、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原则;
3、明确原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和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申报条件、申请程序及租赁标准和配售价格;
4、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租金标准;
5、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相关照顾政策;
6、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方式、程序及监督管理工作;
7、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领导机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由于今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给我区匹配房源数量少和公租房预报名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按照公租房梯次保障的原则,我区2018年公租房分配仅对四平市铁西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无房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实施保障。
六、适用范围
四平市铁西区。
七、解读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273356。
铁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