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现将《铁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铁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铁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四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四安委〔2020〕20号)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区安委会制定了《铁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以及5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5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全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同时,区委组织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区委宣传部门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深入推动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依托市级网络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四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地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优化完善停车资源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三类重点场所,紧盯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力量建设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底前,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乡村、物流仓储等重点领域以及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吉安委〔2020〕11号),完善城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提升乡、街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五是积极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AI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消防安全物联网检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智能实战指挥等功能,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市级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依托市级平台建成辖区消防大数据库。六是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指导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责任单位:铁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铁西公安分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宗教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全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企业”“黑车”。(责任部门:铁西交警大队牵头,铁西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责任部门:园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铁西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区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铁西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5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为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区安委会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各位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
各行业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各部门都要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督查手册,推动企业每个岗位都要制定安全岗位手册。各属地部门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提升保障能力。加大争取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力度,并发挥其引领和撬动作用,带动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经费保障。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资金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强化审计监督和绩效管理。推动企业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优化监管方式。坚持补短板、堵漏洞,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采取“监管干部+专家”的督查模式,实施精准排查、精准治理、精准监管。坚持执法寓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区安委会将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和常设暗访组,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抽查评估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
各有关部门6月1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从7月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区安委会每半年通报相关情况。2022年12月,区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会。
联 系 人:张 帅 电 话(传真):3272206
电子邮箱:46052127@qq.com。
附件:1、铁西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实施方案
2、铁西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铁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铁西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铁西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铁西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铁西区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