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TX-CL-2025-1205
签订地点:四平市铁西区残联会议室
四平市铁西区残疾人联合会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购买基本型轮椅等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经公开询价,该采购项目由吉林省汇鑫众合商贸有限公司成交,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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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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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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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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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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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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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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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便式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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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架为钢管钢质材料,主车架钢管直径≧22mm、管壁厚度≧1.0mm、后轮直径为≥24英寸实心轮、后轮使用一体轮,舒适度高,前轮为7寸实心PU万向轮,耐磨性、减震性好,前叉采用双压力轴承,转动灵活,无卡滞。
2、焊接工艺:焊口平整光滑美观无毛刺,不挂手。焊口抗拉压力≥500Mpa。
3、喷涂工艺:车架表面经钢丸喷砂除锈,静电抗菌粉末喷塑,抗酸碱,抗老化。
4、刹车:加厚双刹车带钢式助刹,手感舒适安全可靠。
5、软靠背、软座垫:采用高密度牛津纺布材料,内置高密度、高弹性海绵,柔软舒适,长时间乘坐不塌陷,缝边牢固整齐,无褶皱、跳线和破损等缺陷。
6、ABS脚踏板,固定脚踏,脚踏支架长度调节。
7、轮椅配有安全带和护腿带,安全系数高。
8、带坐便功能,座椅可折叠。
9、最大荷载:≥100kg。净重量:≥16kg。
10、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1)外形尺寸:≥930*≥680*≥860MM
2)坐宽:≥460MM
3)坐高: ≥500MM
4)坐深:≥420MM
5)扶手高:≥250MM
6)靠背高:≥4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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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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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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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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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型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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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架为钢管钢质材料,主车架钢管直径≧22mm、管壁厚度≧1.0mm、后轮直径为≥24英寸实心轮、后轮使用一体轮,舒适度高,前轮为7寸实心PU万向轮,耐磨性、减震性好,前叉采用双压力轴承,转动灵活,无卡滞。
2、焊接工艺:焊口平整光滑美观无毛刺,不挂手。焊口抗拉压力≥500Mpa。
3、喷涂工艺:车架表面经钢丸喷砂除锈,静电抗菌粉末喷塑,抗酸碱,抗老化。
4、刹车:加厚双刹车带钢式助刹,手感舒适安全可靠。
5、软靠背、软座垫:采用高密度牛津纺布材料,内置高密度、高弹性海绵,柔软舒适,长时间乘坐不塌陷,缝边牢固整齐,无褶皱、跳线和破损等缺陷。
6、ABS脚踏板,固定脚踏,脚踏支架长度调节。
7、轮椅配有安全带和护腿带,安全系数高。
8、最大荷载:≥100kg。净重量:≥13kg
9、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1)外形尺寸:≥980*≥670*≥860MM
2)坐宽:≥460MM
3)坐高: ≥480MM
4)坐深:≥420MM
5)扶手高:≥2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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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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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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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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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便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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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尺寸(mm):壁厚1.0 主直径22 长550,宽610,高870,坐面深410坐面距离地面的高度455
2、高度可调范围:不可调
3、材质:钢管喷塑
4、喷塑工艺,皮革坐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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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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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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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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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褥疮床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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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质为优质PVC;
2、床垫规格尺寸≥200*≥90cm
3、承压重量: ≥120kg;
4、主机参数:出气压力为4.5Kpa-25Kpa,工作周期为10min,输入功率≡20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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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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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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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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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角手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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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尺寸(mm):壁厚1.25 直径22。 2、材质:铝合金铜色阳极氧化四爪钢管喷塑 3、高度调节范围:10档可调(74.5-97cm) 4、四爪设计,稳定性超强,受力均匀,高度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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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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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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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122,400.00元。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 2025年12月25日前。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四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
1.供方交货时应向采购人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四平市铁西区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02412712194A),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合同有约定),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合同有约定),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2.采购人自行付款:本合同总价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122,400.00元。采购人承诺在验收合格后支付。
五、误期赔偿:
1.除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采购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采购人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5.如果采购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为2,448.00元。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到期后转作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之日止,扣除成交供应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4.(1)质保期1年,且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达到质量要求;
(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应及时给与维护或更换,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
七、验收:采购人应当成立由本单位采购项目使用部门以及资产管理、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验收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组长,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集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相关手续。
八、合同补充条款:在需要时经双方协商签订。
九、争议解决方式:采购人、供方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四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采购人和供方各执一份。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采购人、供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修改: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对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必须由采购人和供方共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任何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约定、单方通知、会议纪要等,均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