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平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一)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
扬尘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料场渣堆还没有全部监管到位,建筑工地内还有裸露地面未硬化、破损路面未修复。城区机械化洗扫还未全覆盖,扬尘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铁西区兴红中路道路建设工程、吴中桃花源一期、司法新村等项目的施工现场,均存在建筑用料及废料未进行防尘处理;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散乱堆放现象突出,莱茵河畔附近有大量建筑用料及垃圾露天堆放现象,无防尘抑尘措施;伊通县营城子镇泰福墙材公司作业时产生大量粉尘,作业区内的停车场及装货区域地表尘土较厚,未进行场地喷水降尘处理,污染周边环境。
整改目标:
1.长时间裸露的地面进行苫盖或绿化处理。
2.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用料及废料完全覆盖。
3.在建工地出入口全部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出入车辆进行密封运输。
4.区建筑工地内全部设置有效降尘。
5.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做到集中堆放,并进行苫盖。
整改完成情况:
1.2020年11月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铁西区住建局针对工地硬面化等问题对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
2.针对施工工地渣土堆未苫盖和裸露地面未硬面化问题,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于2020年6月17日对莱茵河畔小区旁建筑用料露天堆放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书进行整改。2020年7月10日对司法新村工地扬尘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整改。2020年7月14日对吴中桃花源一期工程扬尘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整改。
3.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了《执法局综合大队网格化管理机制》,
4.在2021年3月工地开工期对工地进项巡查。
5.2021年3月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针对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散乱堆放现象进行督促。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30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铁西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3271578
附件:铁西区关于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一)销号公示表 (点击下载)
铁西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