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输入,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防疫情输入“五条措施”的通告》精神,结合铁西实际,特制定如下落实意见。
一、严格落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主体责任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排查,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要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到专人负责,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责对厂内、店内用工人员的排查。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优先了解返岗复工人员返平时间、交通方式,建立主动健康申报档案,每天要对员工、返平复工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严格的防控监管,落实体温检测、观察、询问等工作方法。
3.落实来平返平人员落地报告制度,特别是有从湖北(武汉)、黑龙江及省外来平返平人员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派出所“双报告”,并配合属地乡街和社区村屯做好集中或居家隔离工作。
4.履职不到位未发现或隐瞒不报的,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从严从快顶格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一旦疑似患者出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和主管部门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返平和在册人员疫情应急预案,做到不落一人,不错过一件可疑。
二、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出租人监管责任
6.从2月24日起,凡是出租或即将出租的房屋(商网除外)产权人、出租人,要将承租人的情况向属地派出所报备,发现有从湖北(武汉)、黑龙江和省外来平返平人员,要及时向属地派出所和社区“双报告”。
7.2月28日前未报备的,一经发现,进行顶格处罚。未报告承租人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产权人或出租人的法律责任。
8.乡街、社区村屯要做好报备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格落实公民主动报告社会责任
9.所有外省来平返平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告。
10.广大城乡居民要对外省来访亲友主动向本单位或社区(村屯)报告。
11.对隐瞒不报的公民列入失信名单,对隐瞒不报的公职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四、严格落实社区(小区)、村屯管控责任
12.社区(村屯)要压实管控责任,充分发挥社区专业机构、党员干部、社区民警、辅警、党员志愿者以及网格长、楼长作用。
13.社区、小区物业要组织成立巡查队伍,加大对出入居民小区的车辆和人员巡查管控力度,做到来源清、去向明、可追溯,发现有从湖北(武汉)、黑龙江和省外来平返平人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14.村屯要实行村(屯)长负责制,开展村民“十户联保”,确保外来人员及时发现、立即报告。
15.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巡查不细、隐瞒不报、不落实疫情管控措施的社区、村屯以及小区物业负责人,一律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
16.要成立农村工作专班,发挥基层组织、村民自治作用,通过乡卫生院、村医、卫生所做好农村的筛查、跟踪、预检、分检等工作。
五、严格举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17.对外省来平返平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禁令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条例》双向处罚。
18.鼓励群众举报违反疫情防控禁令行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一经查实,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四平市铁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