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城市和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满足工业用水需要,减轻旱灾对农业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二、 基本原则
(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讲求实效、上下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二) 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用水。
(三) 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确保重点、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搞好抗旱救灾工作。
三、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平市铁西区域内发生旱灾的应急处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四平市铁西区旱灾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挥:区政府主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农林水利局
铁西公安分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
区经济局
区民政局
区建设局
区卫生局
区交通局
指挥部负责全区旱灾的应急指挥,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主管副局长担任,负责旱灾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发展改革局:协调安排抗旱水源建设、生态工程建设以及抢修水毁供水工程的资金和物资。负责抗旱及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和必要储备。
(二)区财政局:组织抗旱资金,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下达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三)区农林水利局:协调全区抗旱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能,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应急工程修复。负责旱情、灾情的调查、统计,积极采取农机、农艺措施,组织灾后的生产恢复和自救工作。负责旱灾粮食减产量核查,做好救灾粮食的储运、供应工作。
(四)铁西国土分局:负责编制土地规划,搞好易旱土地的调查及农作物用地结构调整等工作。
(五)区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卫生管理,防止因饮用污水引发痢疾等肠道疾病。
(六)区民政局:及时掌握受灾情况,指导协调灾民的生活安排,对绝收户和重灾户给予救济。
(七)区交通局:优先运送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为紧急抗旱提供所需车辆。
(八)铁西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助抗旱部门和有关单位正常供水,查处水事纠纷,为全区抗旱及时协调组织运输车辆。
第三章 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报告
根据小型水库的蓄水情况,对水田需水进行测算,在春季水田泡田之前,当计划耕种水田面积超过供水工程的供水量时,供水单位及时将情况报告指部办公室,做到早预测、早报告、早准备、早处置。当降雨少、出现干旱情况时,气象部门应对未来一周的天气情况做出分析和预报,根据气象和水文雨量观测点的数据分析监测旱情,也可通过平西乡、村屯和农户建立群测群报信息网,建立农户测报旱情制度,规范报告程序,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二、预警级别发布
指挥部通过对各种旱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获取相邻县(市)旱情分析情况,实现抗旱信息共享,从区域上分析和预测旱灾。
旱灾按灾情的严重性和受灾面积及人口分为4级:特别严重为一级,严重的为二级,较重为三级, 一般旱灾为四级。 四级预警信号的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旱灾预警由指挥部组织水利、气象、公用、水文等成员单位会商后发布。
旱情的预警可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超过10万公顷或受旱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旱灾(I级);受旱面积为5万公顷到10万公顷,或受旱人口在5万至10万人,为重大旱灾(II级);受旱面积为1.5 万公顷到5万公顷,或受旱人口在1万人到5万人,为较大旱灾(III级);受旱面积为1.5万公顷,或受旱人口在1万人以下,为一般旱灾(IV级)。
二、信息处理
发生较大级以下旱灾时,由区政府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报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由总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
三、通信
使用市防汛抗旱通信网。通信网分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通信网、无线电台通信网。无线通信网分两级;分别为设在防汛抗旱通信中心站和车载台组成市级无线通信网;设在铁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信站和车载台组成的区及无线通信网。
四、指挥和协调
一般受旱级别,由铁西区指挥部负责指挥;较大级旱灾由市旱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重大级旱灾由市旱灾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特别重大级旱灾由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统一指挥。
五、 紧急处置
(一) 农业受旱应急措施。
1、 针对水田采取的措施:
(1) 加强蓄水工程用水调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水源工程效益。
(2) 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先进技术。
(3) 采取拦、截、蓄、提等办法,千方百计增加水量。
(4) 在经济效益较好的地块,采取打抗旱井临时应急措施。
(5) 在天气适宜的情况下,适时人工增雨。
2、 针对旱田采取的措施:
(1) 在天气适宜的情况下,适时人工增雨。
(2) 经济价值较高的旱田,采取打井及坐水种的办法,增加农作物墒情。
(二) 农村人口饮水应急措施。
发生饮水困难,短期措施采取以村为单位,由村委会组织水车送水,保证人口饮水;长期措施为筹集资金,打人畜饮水井,解决用水问题。
(三) 城市缺水应急措施。
如遇干旱年份,下三台、山门水库出现无水可供情况,二龙山水库蓄水也比较少的特殊情况时,将增加地下水供水量,以解决人口生活用水问题。
六、 旱情预测、调查分析、灾情评估统计
由区、乡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旱情预测、调查分析、灾情评估统计,上报市抗旱指挥部。
七、 新闻报道
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抗旱救灾的新闻报道工作,严格审查,把握舆论方向。
八、 应急结束
由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解除程度,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网维护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抗旱信息采集依据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到同级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到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以属地建立为原则,分别在平西乡、街道建立以水利施工为主的应急队伍。
(二)交通运输保障。
当发生重大旱情时,由铁西公安分局、区交通局负责征用车辆,组织运水。
(三)经费保障。
抗旱应急经费在同级财政预算内列支,发生重大旱情以上灾害时,由区抗旱指挥部向市申请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
三、宣传 培训
由区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抗旱知识宣传及相关技术知识培训。
第六章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因城市缺水而征用车辆、机械、企业自备井的,由征用部门进行补偿。抗旱耗用的电、油费用,由下达调度命令的部门进行补偿。补偿费在同级财政预算内列支。遇重大旱情时,按有关规定向国家申请特大抗旱补助费。
二、灾后总结
由区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作出本单位的工作总结,报区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
第七章 附则
本预案由铁西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制定、管理,并负责修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