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住房保障
  • 政策要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服务对象 城镇老旧小区居民
    支持方式 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超市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政策依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19]23号)
    服务部门 四平市人民政府,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各直属机构,四平市旧改办
    政策咨询 四平市旧改办联合办公室:0434-326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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